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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(初审)
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
政策依据

  《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》

办理条件

  (一)有自己的名称、住所和章程;

  (二)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;

  (三)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,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;

 

所需材料

  1、申请书;2、律师事务所的名称、章程;3、发起人名单、简历、身份证、律师资格证书、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;4、住所证明;5、资产证明

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 不收费
办理部门 乌市司法局律公股
办理地点 乌市司法局办公楼二楼
办理时间 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30-17:30
是否网上办理
联系电话 0482-8299636
监督电话 0482-8299383

  1、当事人申请;2、当事人提交材料审查,审查无误出红头文件证明,上报盟司法局审核3、自治区司法厅审批;4、发放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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